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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著作权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圆满结束

2003-1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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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著作权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圆满结束,近万人踊跃参加,132个单位、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。    
  由浙江省版权局、省反盗版联合会主办,《钱江晚报》、浙江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台、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协办的“著作权(版权)法律知识竞赛活动”,历时一个半月后圆满告一段落。    
  11月13日在杭州举行的颁奖仪式上,本次竞赛活动的一、二等奖获得者和组织开展这项活动的10家先进单位、10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。省新闻出版局、省版权局局长俞剑明,副局长尚碎岳,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副总裁王晓明等参加了颁奖仪式。另有100人获本次竞赛活动三等奖,500人获纪念奖。    
  著作权法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自1991年施行和2001年修改以来,对于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,激发作者的创作积极性,促进社会经济、科技、文化的繁荣和对外合作交流,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同时,著作权对于广大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、工作和学习,也发生着越来越密切的关系。但是,由于我国著作权立法较晚,加上受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,社会公众的著作权法律知识相对较为缺乏,版权意识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比较淡薄,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。这次活动,实际上是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著作权普法宣传教育。    
  省新闻出版局(版权局)有关领导在颁奖仪式上强调指出,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,是衡量一个地方投资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,也是一个地方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。今后,我省将继续通过各种方式,进一步宣传著作权法律知识,增强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,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、尊重劳动、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。